首先,非国家武装团体目前有机会与联合国签署所谓的“行动计划”,从而使这些团体成功地从联合国秘书长的犯有五项严重侵犯儿童权利行为的行为者名单中除名(因为拒绝向儿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不会触发列入名单的过程)。迄今为止,已有 17 个非国家武装团体签署了这些协议,承诺不仅尊重国际人道法,而且还遵守一些国际人权法义务(第 10 项)(上述数据库中的示例:此处和此处)。重要的是,某些团体在遵守这一工具后实际上已被除名,例如来自菲律宾的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 (MILF)。
其次,承认这些团体是解决武装冲突中国际法实施问题的关键行为者。由于 1997 年《渥太华公约》并未正式约束非国家武装团体,日内瓦呼吁开发了一种创新工具,使它们能够承诺履行该条约的核心义务:《遵守全面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和合作开展地雷行动的承诺书》。此后,又制定了三份其他文件:2010 年的《保护儿童免受武装冲突影响的承诺契约》 、2012 年的《禁止武装冲突中性暴力和消除性别歧视的承诺契约》和2018 年的《武装冲突中保护医疗服务的承诺契约》。通过认识到 印度尼西亚资源 非国家武装团体同意国际义务的重要性,这一进程旨在对它们承诺尊重并在承诺中承担责任的人道主义规则产生一种主人翁意识。截至 2019 年,它已与大约 120 个非国家武装团体就不同的人道主义问题进行了接触,其中 64 个已经签署了一份或多份专题契约(有关这些承诺的示例,请参见此处、此处和此处)。
当然,在处理非武装团体遵守国际法的问题时,仍然存在重大挑战。一些团体确实出于意识形态、军事或其他原因拒绝接受国际法或部分规则,与他们打交道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无论如何,在分析他们的行为时,必须明白,尽管他们可能违反某些义务,但非武装团体在很多场合都表现出对许多人道规则的承诺和遵守。因此,在评估武装冲突中的遵守情况时,关注具体规范以及这些规范是否得到尊重是有帮助的。在当今世界,国际人道法作为一种有效的法律制度受到来自各方的挑战,承认规则确实得到尊重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