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清除也对使用武力的法律产生了负面影响。20 年来,美国一直坚持一个又一个的法律依据。没有一个能与贾汉吉尔的法外处决相媲美。在 8 月扎瓦希里遇袭后,克雷格·马丁在JustSecurity上对各种论点及其弱点进行了有益的概述。简而言之,布什政府只是含糊地提到“全球反恐战争”,以此作为杀死任何发现的嫌疑人的借口。奥巴马在竞选总统时嘲笑对一个概念发动战争的想法。上任后,他为这一行为所做的辩护并不比布什好多少。这些辩护包括对基地组织发动全球战争和重新定义自卫权。2016 年,这一辩护变成了当一个国家“无法”或“不愿”按照美国希望的方式处理局势时,美国有权发动攻击。
特朗普总统没有给出诉诸武力的法律依据,但暗示有权以无人机袭击的方式杀死伊朗将军卡西姆·苏莱曼尼,以惩罚苏莱曼尼过去的行为或未来的计划。拜登政府重提奥巴马“无力或不愿”的论点,并声称软弱无能的政府有权邀请美国进行定点清除。
PPM 如果是这样,它将不可避免地像所 爱沙尼亚资源 有过去的论点一样,旨在绕过国际人权法。该法律将政府使用致命武力限制在立即挽救生命的必要范围内。没有权利预先计划故意杀人,也不能容忍旁观者的死亡。正如贾汉吉尔在 2003 年明确指出的那样,任何国家都无权同意美国侵犯这些权利。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允许修改:当一个国家有权诉诸武力进行自卫时,以及当参与武装冲突的实际战斗时。在自卫和敌对行动中,战士可能被故意瞄准,平民死亡即使不是不成比例的,也是可以容忍的。因此,美国的论点试图将情况定性为武装冲突,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或者削弱《联合国宪章》第 2(4) 条和第 51 条对诉诸武力进行自卫的限制。(请参阅此处和此处的分析。)
美国不断试图重新解释该法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与它对俄罗斯、中国、伊朗、朝鲜等国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批评人士谴责美国一边谴责俄罗斯,一边继续违反《宪章》,包括实施定点清除。
这种明显的双重标准已经削弱了对第 2(4) 条和第 51 条的尊重。今年 2 月,俄罗斯进一步入侵乌克兰,再次展现了对《宪章》的不尊重。俄罗斯试图取消乌克兰的联合国成员国资格,这只是《宪章》通过以来第二次此类行动。第一次是 1990 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全世界几乎一致反对伊拉克。反对俄罗斯入侵的声音远非一致。3 月,141 个联合国成员国投票谴责俄罗斯。剩下 52 个国家要么投了反对票,要么弃权,要么没有投票。在联合国投票的第二天,Nico Krisch 在本博客上撰文指出,美国和西方国家违反第 2(4) 条的行为显然削弱了这一规范。他认为,重建这一规范需要新的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