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体系缺乏起诉和审判战争罪的丰富经验或专业化其实很常见。毕竟,战争是一种特殊情况。然而,缺乏先前经验并没有阻止德国、瑞典和荷兰等国家在过去十年中发展出基于普遍管辖权原则起诉战争罪的实践,并在国内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法院这样做。
同时,鉴于乌克兰战争自 2014 年以来一直持续,乌克兰司法部门可以做更多工作来提高相关专业知识。到目前为止,乌克兰的审判涉及故意杀害平民、强奸、抢劫、对平民目标进行无差别攻击和故意针对平民目标。在所有这些案件中,被告均根据乌克兰刑法典的同一项一般规定受到指控,即第 438 条,该条将所有违反战争法和惯例的行为定为犯罪。通过包含具体战争罪行目录的立法,类似于《罗马规约》第 8 条,将使乌克兰刑事立法现代化。它还将为法官提供更有效的工具,即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刑法的具体规范,以正确标记他们现在必须审理的不同类型和类别的战争罪行。
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可能出现的专业知识短缺问题。首先,在乌克兰法院系 贝宁资源 统内设立专门的司法部门,这样就可以组建专门起诉战争罪的法官队伍。在选定的国内司法机制中,以国际法官或法律顾问的形式注入国际元素,可以增强其专业知识,作为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额外保障,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战争罪审判的合法性。事实上,乌克兰总检察长办公室内已经设有战争罪部门,他们的工作得到了欧盟、美国和英国今年 5 月成立的暴行罪咨询小组专家的支持。
其次,在没有专门的战争罪部门或尚未成立的情况下,乌克兰普通管辖法院在面临战争罪审判中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可以利用外部专业知识,例如请军事专家或国际人道主义法学者充当某种法庭之友。这可能需要对国内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但这可以提供独立于诉讼当事人的额外专业知识来源。萨汗案就是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采取类似做法的一个例子,当时它邀请国际法专家就叙利亚武装冲突的定性和非国家有组织武装团体设立的法院的合法性作证。
第三,乌克兰法官在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刑法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可以通过教育活动和与其他国家或国际司法管辖区的法官和从业人员交流经验来提高。乌克兰国家法官学校是可以促进这一进程的国内机构之一,而且实际上已经开始这样做了。一些与乌克兰司法部门密切合作的国际合作伙伴以及最近发起的“乌克兰犯罪责任法律工作组”等举措可以支持这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