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已经有很多人讨论在线零售商和其他广告商必须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考虑这项新立法。问题是:他们坚持吗?我们将对大约 40 个在线广告商和时事通讯发送者进行调查,看看来自旅行、家庭购物、出版和其他行业的各方是否考虑了新的电子邮件代码。他们在发送电子邮件之前是否征求许可?他们是否可以轻松取消订阅?他们是否回复发送到他们地址的电子邮件?
代码电子邮件又意味着什么?
快速回顾一下代码电子邮件中最重要的几点:
选择加入同意仍然有效。收件人必须明确许可才能向他发送邮件。
必须明确说明电子邮件地址的用途、邮件中包含的内容以及收件人收到邮件的频率。还必须明确说明是否向第三方提供电子邮件地址。
收件人必须能够在其登录级别取消订阅。选择退出必须始终可行。 “回复字段”必须包含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当然不能包含noreply@ 地址。换句话说,必须回复向广告商发送电子邮件的客户。
当然,有关代码电子邮件的更多详 捷克共和国手机数据 细信息可以在DDMA本身中找到。
旅游业表现如何?
我选择将研究结果分散到几篇文章中,其中每篇文章都会检查一个部门。本文首先关注旅游业。随机检查了九个团体,即:
在研究中,我们研究了代码电子邮件中明确反映的五个要素。即注册过程加上信息的提供、在通信中使用工作电子邮件地址、邮件大小、取消订阅选项(选择退出)以及在邮件本身中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