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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不会仅根据实质性标准来定义网络攻击

Posted: Mon Mar 24, 2025 10:27 am
by pappu6329
然而,他们无法就功能丧失在何种情况下会将网络行动定性为攻击达成一致。当系统需要维修(例如更换组件)时,当然会。然而,其他形式的功能丧失(例如目标系统不再以预期方式运行)是否跨过攻击门槛仍未确定。只有法国详细解决了这个问题。法国陆军部表示

法国认为,网络攻击是指目标设备或系统不再提供实施服务(无论是暂时还是永久、可逆还是不可逆)的攻击。如果影响是暂时和/或可逆的,则攻击的特征是,对手必须采取行动才能恢复基础设施或系统(维修设备、更换零件、重新安装网络等)。

以色列完全拒绝功能丧失的概念,理由是“某些类型的电子战、心理战、经济制裁、扣押财产和拘留从未被视为袭击。” 对于以色列而言,“只有当网络行动预计会造成物理损害时”才会构成受国际人道法关于此类军事行动规则约束的袭击。

以色列的限制性解释是必然的,因为根据这一解释,民用网络基础设施在法律上很容易受 香港资源 到敌对的非破坏性网络行动的攻击,这些行动可能会对平民造成极大的破坏,即使这些行动没有影响军事局势。以色列对这一现实很敏感,这一点从 Schöndorf 博士的警告中可以看出,所有军事行动都应“考虑在军事行动中对平民造成的危险”。对于缔约国来说,在进行军事行动时要“时刻小心”的要求在《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7(1) 条中有规定。

以色列的做法可能会受到两方面的质疑。首先,管制袭击的规则是否旨在防止某种伤害,即物理伤害,这一点值得怀疑。相反,对这些规则更好的描述 ,也符合其目标和宗旨,是它们旨在尽可能地防止对平民的伤害,同时允许武装部队保留有效开展军事行动的能力。在网络行动之前的时代,根据损害(理解为物理损害)制定规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可靠文本简写。公平地说,以色列对袭击的立场是我多年来一直倡导的立场,直到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专家和《塔林手册》(1.0)专家同事的讨论说服我,将功能丧失纳入对袭击的理解是合法且明智的,而这部分精力最好花在确定如何解释这一概念上。

其次,目前尚不清楚国际人道法是否在攻击以外的其他情况下将持续照管要求作为习惯国际法规定(国防部战争法手册,第 5.2.3.5 段)。虽然更好的论据是它确实如此,但这并不是一个普遍接受的特征,尤其是考虑到持续照管规定位于《第一附加议定书》的“攻击时的预防措施”规则中(见此处的讨论,第 178-180 页)。即使持续照管规定确实反映了国际武装冲突中的习惯法,但尚不清楚它是否同样适用于非国际武装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