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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措施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Posted: Mon Mar 24, 2025 7:00 am
by pappu6329
因此,国际足联/欧足联对 FUR 会员权的干涉在其人道主义目标承诺和为履行承诺而实施制裁的剩余权力上具有法律依据。

FUR 的辩护权

国际足联和欧足联的章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特别停赛案件中运动员的申辩权。事实上,瑞士法律和一般国际法原则确实规定了在影响他人权利的行政决策中运动员的申辩权。在B v FINA 案中,考虑到瑞士的相关法律,体育仲裁法庭得出结论:“上诉制度的优点在于,允许在上诉机构进行全面重审,而与一审法庭听证会的公正性有关的问题就会被边缘化”(第 8 段)。欧洲人权法院在审议行政决定是否符合《欧洲人权公约》第 6 条(公正听证权)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A. Menarini Diagnostics v Italy,案件编号 43509/08,第 59 段)。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规则》第 R57 条允许仲裁庭重新审理案件。因此,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上诉将作为解决 FUR 申诉权可能存在的程序缺陷(如果有的话)的补救措施(Mu-yen Chu v IOC,第 85-88 段)。



国际法律原则和 CAS 判例要求“处罚的严厉程度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成正比”(W v FEI,第 31 段)。处罚必须是达到目的所必需的,并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

FUR 可能会辩称,国际足联/欧足联本可以选择限制较少的措施。国际足 巴西资源 联此前已决定采取初步措施,允许俄罗斯以 FUR 的名义(而不是俄罗斯)参赛,并且不使用国家象征。国际足联/欧足联会辩称,乌克兰的持续侵略迫使他们施加严厉的惩罚。此外,俄罗斯球队和运动员因国家支持的兴奋剂而被禁赛两年(2022 年 12 月到期)。这项禁令允许俄罗斯球队以中立身份参赛。无可争辩的是,入侵一个主权国家比服用兴奋剂更为恶劣。因此,有效的制裁需要更加严厉。鉴于情况的严重性,可以说国际足联/欧足联已酌情实施了全面禁赛。

FUR 可能会争辩说,国际足联在实施制裁时一直不一致地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它可能会列举其他国家使用武力或类似活动的例子。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巴勒斯坦足球协会诉国际足联一案中的裁决或许可以让我们一窥国际足联的回应。在该案中,上诉人对国际足联不对巴以争端实施制裁的决定提出质疑。法庭驳回上诉,指出拒绝实施制裁是国际足联理事会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行使(第 111 段)。鉴于情况极其严重,国际足联/欧足联将辩称,停赛是必要的,也是适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