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牧师津贴条款的质疑时
Posted: Tue Mar 18, 2025 8:27 am
宗教自由基金会诉 Lew”案中,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最近驳回了对《国内税收法典》(法典)中牧师津贴条款的违宪质疑。根据法典第 107(2) 条,“福音牧师”无需为其作为报酬收到的住房津贴缴纳所得税。据本案原告称,法典第 107(2) 条规定的所得税豁免违反了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分离条款,因为该豁免仅适用于神职人员,而不适用于从世俗雇主那里获得现金住房津贴的个人。
在驳回宗教自由基金会 (FFRF) 提起的诉讼时,上诉法院并未触及这一宪法诉求的实质性依据。相反,第七巡回上诉法院以原告的资格或更确切地说,原告缺乏资格为由驳回了此案。上诉法院裁定,从程序上讲,FFRF 原告从未要求美国国税局免税处理他们的住房补贴:
原告从未被剥夺牧师豁免权,因为他们从未提出过要求。没有要求,就不会被拒绝。而且,如果没有个人拒绝福利,原告的索赔只不过是对第 107(2) 条违宪的普遍不满,这不支持其诉讼资格。(法院原文重点强调)。
第七巡回法院的裁决与美国最高法院鼓励的缩小联邦法院纳税人资格的趋势一致。正如我最近在《黑斯廷斯宪法杂志》中指出的那样,这种形式主义趋势的必然结果是,像 FFRF 挑战文职人员住房补贴所得税豁免权的第一修正案诉讼将越来越多地 贷款数据 生在州法院,因为州法院通常比联邦法院更能接受纳税人资格的主张。
FFRF 已宣布其打算对第 107 条提出宪法异议。因此,这些异议很可能会在一个或多个具有更自由的诉讼程序规则的州法院得到处理。
康涅狄格州温莎第一教堂牧师住宅,作者:Grondemar。CC-BY-SA-3.0 通过 Wikimedia Commons。
康涅狄格州温莎第一教堂牧师住宅,作者:Grondemar。CC-BY-SA-3.0 通过Wikimedia Commons。
美国宪法赋予联邦法院审理“案件”和“争议”的权力。多年来,联邦法院对宪法的“案件或争议”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要求具备所谓的“诉讼资格”。除其他要素外,这种诉讼资格要求原告遭受“个人和个体”伤害,而不是与他人共同承受普遍的不满。
在驳回宗教自由基金会 (FFRF) 提起的诉讼时,上诉法院并未触及这一宪法诉求的实质性依据。相反,第七巡回上诉法院以原告的资格或更确切地说,原告缺乏资格为由驳回了此案。上诉法院裁定,从程序上讲,FFRF 原告从未要求美国国税局免税处理他们的住房补贴:
原告从未被剥夺牧师豁免权,因为他们从未提出过要求。没有要求,就不会被拒绝。而且,如果没有个人拒绝福利,原告的索赔只不过是对第 107(2) 条违宪的普遍不满,这不支持其诉讼资格。(法院原文重点强调)。
第七巡回法院的裁决与美国最高法院鼓励的缩小联邦法院纳税人资格的趋势一致。正如我最近在《黑斯廷斯宪法杂志》中指出的那样,这种形式主义趋势的必然结果是,像 FFRF 挑战文职人员住房补贴所得税豁免权的第一修正案诉讼将越来越多地 贷款数据 生在州法院,因为州法院通常比联邦法院更能接受纳税人资格的主张。
FFRF 已宣布其打算对第 107 条提出宪法异议。因此,这些异议很可能会在一个或多个具有更自由的诉讼程序规则的州法院得到处理。
康涅狄格州温莎第一教堂牧师住宅,作者:Grondemar。CC-BY-SA-3.0 通过 Wikimedia Commons。
康涅狄格州温莎第一教堂牧师住宅,作者:Grondemar。CC-BY-SA-3.0 通过Wikimedia Commons。
美国宪法赋予联邦法院审理“案件”和“争议”的权力。多年来,联邦法院对宪法的“案件或争议”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要求具备所谓的“诉讼资格”。除其他要素外,这种诉讼资格要求原告遭受“个人和个体”伤害,而不是与他人共同承受普遍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