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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欧洲法院对中基本权利侵犯的司法审查方法

Posted: Sat Feb 22, 2025 3:51 am
by pappu6329
2024 年 9 月 10 日,欧洲联盟法院大审判庭就KD 和 KS 诉理事会及其他方的联合案件作出判决。该案意义重大,因为它进一步扩大了欧洲法院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 (CFSP) 领域的管辖权,尽管根据《欧洲联盟条约》 (TEU) 第 24(1) 条和《欧洲联盟运作条约》 (TFEU)第 275 条, CFSP 明确排除在法院管辖范围之外。尽管法院积极扩大其管辖权,但该判决的目的并非为 CFSP 背景下基本权利侵犯的法律责任问题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因此,它似乎做得太多——将法院的管辖权扩大到其先前判例法的范围之外——而做得又太少——留下了一个问题:如何确定 CFSP 背景下发生的其他类型基本权利侵犯的责任。

欧盟驻科法治团涉嫌侵犯人权以及普通法院审理的案件

2008 年,欧盟成立了欧盟驻科法治团,这是一个旨在协助科索沃刑事 泰国 WhatsApp 号码 司法机构的民事特派团。该案涉及两名个人 KD 和 KS 向特派团内部人权审查小组提出的投诉。这两名个人均指控欧盟驻科法治团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的多项规定,未能对其丈夫在科索沃冲突期间失踪和(就 KD 而言)被绑架和杀害的事件进行有效调查。审查小组做出了有利于他们的判决,并向特派团团长提出了补救措施的建议。在回应后续投诉时,审查小组发现特派团团长未能实施建议并过早结案。

欧盟驻科法治团是根据欧盟法律在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框架内成立的。因此,申请人能够将案件提交给欧盟法院(普通法院)一审。在申请中,他们试图确定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欧洲对外行动署对欧盟驻科法治团涉嫌侵犯基本权利而提出的多项索赔的责任。从本质上讲,他们的索赔是基于这些机构在审查小组作出调查结果后未采取行动确保提供法律补救,以及在没有权力提供法律补救的情况下成立了该特派团。